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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山这20家“城区不受欢迎门店”被通报批评
2019-05-20 11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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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日前,营山县召开 2019年城市建设管理暨“四城同建”工作推进会,会议对2018年度“四城同建”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第五届最美城管人、星级门店等进行表彰的同时,对20家“城区不受欢迎门店”等进行了通报批评,把会议开出了辣味,引起强烈反响。
  今年3月,营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创建办)、营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治理办)出台《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“星级门店”和“城区不受欢迎门店”评选的通知》,明确程序、评选条件。
  “城区20家不受欢迎门店”由该县创建办、治理办从市民推荐名单中筛选,安排专人核查,交绥安街道办组织群众评议,然后提交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离退休老干部、市民代表进行多方评议,最终确定的。
  据了解,被通报的商家涉及餐饮、废品回收、水果经营、百货销售、维修加工等行业,“不受欢迎”主要表现在“门前三包”落实不到位,店铺内外环境卫生较差,长期占道经营且不听劝阻,影响恶劣等。
  “为促使县城各门店全力改善店铺环境卫生,推动‘四城同建’暨环境治理工作再上台阶,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、全民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,我们在县城全面开展了城乡环境治理‘星级门店’和‘城区不受欢迎门店’评比活动,达到评星鼓励一街业主,评差警醒全城商户的目的。”营山县县创建办、治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,县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绥安街道办及各社区将对“城区不受欢迎门店”开展文明劝导和专项执法,督促整改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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